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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姆·麥克庫什(英國)
第二章:決定治療和諮詢醫生
我於2000年9月結婚,而我還是有點想自然受孕,畢竟不是沒有這種先例。我丈夫瞭解我的情況,也知道那意味著什麽,第一天我就把事實告訴了他,而他的想法很奇怪:他愛我,而不是愛我們那尚未出生的孩子。然而,我發現跟他商量生孩子的事很困難。只要我問他是否想要一個小孩,他就會避開話題說:“靜觀其變吧”。我明白他只是想保護我,如果我不能生小孩,他也不想讓我承受壓力。當我的病情嚴重,三個月沒來月經時,他建議我去找私人醫生,諮詢有關子宮內膜異位的問題。
2001年,我26歲時,我的家庭醫生把我轉給現在這位顧問醫師。我們談了病史,他似乎懂我的心情,但他肯定不明白,只是他接觸過太多與我處境相同的女人了。他直接問我是否想擁有一個家庭,而這正是我去找他的真正原因。我的體檢和臨床表現看起來不是特別嚴重,所以在一些檢查後,我面臨著新的選擇。如果我排卵(LH值高),我將接受一套標準測試,如果正常,醫生會考慮使用口服排卵藥,並進一步觀察;我丈夫則要做精液分析。回家後我非常地緊張。首先,要告訴他我擅自做出的決定,第二,給他一個取精液的小塑膠罐。但他仍像以前一樣通情達理,我們整晚大笑大哭。我擁有一個真正的孩子的願望終於要實現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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